2011年2月25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在济南召开。
25日上午,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齐涛同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刘凤歧同志,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瑛同志,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邢善萍同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临山同志出席了会议。齐涛同志、刘凤歧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王临山同志做了工作报告。会议由杨瑛同志主持。
齐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各地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大兴”的要求,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山东省高等院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要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教育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安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快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刘凤歧同志强调,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未雨绸缪,把省委确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好。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逐项制定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 “找得准”、“防得牢”、“控得住”。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寓于教育教学管理之中整体推进,以严格的制度保证工作落实,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工作落实,以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王临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对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总结,从五个方面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部署。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惩戒机制,扎实推进体现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调指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要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把握新规律,提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举措;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5日下午,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对全省100个教育行风建设先进集体、150名教育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瑛同志宣读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临山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教育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孙继业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2011年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证中央教育惠民政策以及各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二要认真清理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的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有效突破工作难点。四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教育行风建设的领导。
驻济本科高校党委书记、各高校纪委书记,各市教育局局长、纪委书记或分管局长、监察室主任或科室负责人,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受表彰的教育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