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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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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整治“三乱”问题的工作方案

2014年09月12日 17:08 纪委 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整治乱收费 乱罚款 乱摊派问题的通知》(鲁教群组发[2014]3号)要求,为开展好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下简称“三乱”)问题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三乱”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三乱”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各类收费与罚款行为,建立实施防止滋生“三乱”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办学,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实行学校内部分级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全校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围绕整治“三乱”问题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单位、部门实际,细化整治内容,突出重点。同时,自觉与审计、财务等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

(三)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三、工作内容

(一)查处和纠正学校2013年以来的“三乱”问题。主要包括:

1、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进行收费和罚款。

2、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募捐、摊派费用。

3、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

(二)建立防止“三乱”问题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

1、建立实施新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改进和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把学校所有收费项目通过网络进行常态化公示。今后凡是有政策调整的情况,即时更新,让师生员工更加方便、清晰和及时地了解学校各项收费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

2、建立畅通高效的举报渠道。为方便师生员工对身边发生的“三乱”问题进行咨询和举报,降低举报成本,提高举报效率,设立举报电话为:86522223,举报邮箱为jw@sdca.edu.cn

四、方法步骤

采取单位排查、重点检查与整改完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排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9月中旬)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工作。针对师生员工反响强烈、意见较大的“三乱”问题,认真进行排查,并自觉纠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不走过场。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排查纠正情况于9月15日前报财务处、审计处。

(二)重点检查(9月下旬前)

在单位排查的基础上,由审计处、财务处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单位排查不认真的单位和部门,集中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上报。

审计处、财务处对本年度开展的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三乱”问题,一并汇总上报。

(三)整改验收(10月上旬前)

财务处根据学校实际,建立实施新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建立畅通高效的“三乱”问题举报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底前报学校财务处。财务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组织验收,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成立由财务处、纪委、审计处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学校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大执行力度。纪委、审计处、财务处要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对严重违法违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对单位排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指导,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单位排查阶段。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单位排查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