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受组织部委托,现对我校部分处级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请有关人员在10月28日前提交《山东艺术学院干部经济责任情况登记表》,《山东艺术学院干部经济责任情况登记表》可到纪委、监察、审计处网站下载。
山东艺术学院审计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