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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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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2010年05月08日 10:05 admin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以下简称《廉政准则》),2月23日,中央和山东省委先后召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了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和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廉政准则》突出8个方面“禁止”、52项“不准”的具体要求,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会议精神,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精心组织《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
各党总支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校纪委要发放《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人手一册,同时还要下发相关辅导材料,努力提高教育效果。宣传部要利用校报、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组织部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对全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题内容,列入相关的培训计划。通过专题报告、辅导讲座、组织研讨交流等活动,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带头学习、模范遵守,又要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各党总支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时间,要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熟知准则内容,明确规范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为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今年上半年,由纪委牵头,在全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进行一次《廉政准则》知识答题活动,答题成绩将装入本人学习档案。
三、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2010年工作要点和加快推进建设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紧密结合起来。各党总支要以《廉政准则》为依据,结合落实《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有关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不仅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还必须敢抓敢管,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政。要建立健全干部定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干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将遵守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干部选任和后备干部选拔的重要条件,引导干部树立廉政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招生考试、职称评聘、干部任用、人员录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出国出境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的整体作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四、加强对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的督促检查
纪委要适时对《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准则、执行准则、维护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党总支组织学习、查纠整改、完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信访监督工作,发现违反准则的苗头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的有关情况。要注重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
各党总支要将学习《廉政准则》情况于7月底前报送校纪委,并于每年年度工作总结中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