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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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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2019年05月24日 05:29  点击:[]

各党总支、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与学校党委有关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校领导,学校处级干部、部分科级干部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 上午一场

上午7点50在文东校区集体乘车,参观学习结束后返回长清校区。

参加人员:校领导、党办、院办、组织部、宣传部、信息中心、统战部、学生工作处、纪委办公室、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艺术博物馆)、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的处级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

2、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两场

第一场:上午7点50在文东校区集体乘车,参观学习结束后返回文东校区。

参加人员:校领导、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艺术实践与创作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齐鲁艺苑》编辑部、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研究院的处级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

第二场:上午8点45集合,在长清校区集体乘车,参观学习结束后返回长清校区。

参加人员:校领导、党办、院办、组织部、宣传部、信息中心、团委、科研处、审计处、图书馆(艺术博物馆)、戏剧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电影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的处级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

另外,家住长清校区的处级干部、部分科级干部集中统一在5月30日第二场参观学习。

三、教育内容

序厅+第一展厅+第二展厅+宣誓厅+专题展厅(传统文化)+临时展厅(廉政书画展)。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参观安排集体统一乘车,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请假。

2、接受廉政教育的中共党员,需统一佩戴党徽。

3、参观时不能携带手机进馆,禁止个人拍照、摄像。

4、未公开的展品、涉密文件资料等,不能与无关人员交流讨论,禁止在互联网上、朋友圈里传播。

5、不能携带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进馆,禁止在馆内任何位置吸烟。

6、禁止破坏馆内设备设施,造成物品损坏要赔偿。

 

                                                      纪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