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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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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4年04月29日 09:50  点击:[]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定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学校各院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院级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头严守纪律规矩,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全校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法红线。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高档酒水、电子红包、购物卡等礼品礼金;严禁借礼尚往来之名搞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严禁违规聚餐吃请、“不吃本级吃下级”、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本单位做好宣传教育提醒等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线索。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关键少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531-86522332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2.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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