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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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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4年09月14日 14:27  点击:[]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知边界明底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筑牢思想防线,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二、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

全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把深化作风建设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切实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守牢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和通过物流快递“隔空收礼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杜绝“吃公函”“吃下级”“吃家长”“吃食堂”;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借车辆;严禁公费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格遵守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处突等工作,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禁而未绝、易发多发的“四风”顽瘴痼疾,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坚持风腐同查,定期通报“四风”典型案例,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各级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倡树新风正气,营造祥和氛围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与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大力弘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时刻保持警钟长鸣,不闯纪法“红灯”,积极倡导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坚守道德、纪律和廉洁底线,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严格家教家风,引领务实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廉洁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531—86522332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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