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包括对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的受理
(二)调查
1、凡收到群众的检举、控告,对可能存在一定问题,但线索不够清楚的,可以采用信访调查(了解)的方法进行办理。
2、根据来信反映或信访调查,对可能存在的违纪问题,且线索清晰的,经领导批准后进行调查。
3、调查工作可采取找有关人员谈话,采集有关材料,向外单位发函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工作除向有关人员取证外,一般还应向举报人、被举报人调查。
(三)回复
1、信访回复可采取发函、电话、口头、通报、电子邮件等形式。
2、无论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纪委都会查实,对实名举报的,件件有回复。对匿名举报的,原则上不予回复,同时根据情况并经领导同意后,由承办人员通过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场合,就信访处理的事项进行通报性反馈。
3、复信要注意保密,应用普通信封,按来信人提供的单位或地址寄发,信封上不具复信单位,以保护检举、控告人。
(四)办结
信访件的办结应符合下列条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材料齐全,程序合法。
重要信访件办结要形成调查报告,一般信访件可以《信访处理单》的形式办结。
根据信访调查属实程度,对信访的处理一般可采取以下几种:
1、反映问题失实的,一般经领导同意后办结,若被反映人有要求,组织上认为需要的,可由校纪委、监察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2、存在一般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和诫勉,经领导同意后办结。
3、有轻微违纪行为,责成被反映人做出检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经领导同意,处理落实后,信访件办结。
4、发现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经领导同意后进行。
(五)统计和立卷归档
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情况和信访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举报电话:0531-86522332
来信地址:
济南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山东艺术学院纪委,邮编250014
济南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山东艺术学院纪委,邮编2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