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建设、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为全面创建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进行,要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学校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学校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学校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学校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党务公开目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党务工作实际,制定《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山东艺术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见附件)。
(二)实施公开。学校各党务部门、党总支分别按照《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及《山东艺术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定的内容和责任分工实施党务公开。凡是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首先由该信息责任管理部门、单位提出公开内容,经本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校级党务公开信息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备案后公开,二级单位党务公开信息经所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有关党务部门和党总支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程序进行公开。
(三)收集反馈。学校各党务部门、党总支应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按责任分工及时做好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对署名意见,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
(四)归档管理。学校各党务部门、党总支按责任分工对各自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建档,做好管理、备查和利用工作。
五、党务公开的范围、时限、方式
(一)公开范围。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确定,一般分为党委领导班子、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全体师生员工等几个层面。
(二)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一般分为长期、定期和即时公开三种类型。长期公开的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至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定期公开的事项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即时公开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公开方式。党务公开的方式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确定,适合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公开;适合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公开;需要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全体教职员工和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会议、校报、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公开。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党务公开工作。
组 长:任运河
副组长:张志民 郭跃进 刘大力 王力克 高启光 兰绍彤
成 员:张永新 邹坤苹 成慧青 王世慧 范维平 张 琰 杨春红 荆 雷 杨丽娅 郭秋华 李 斌 刘 昂 马 磊 王少杰 郭玉武 董永杰 尚新宇 毕思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毕思峰
成 员:李付魁 孙希宝 孟庆波 陈秀芹 王晓红 左南
办公地点设在纪委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3006室;文东校区综合楼309室),联系电话:86522223,86423639;电子邮箱:jw@sdca.edu.cn
各党务部门、党总支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各自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党务部门及各党总支所在单位设党务公开监督员,负责党务公开监督工作;设党务公开信息员,负责党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建档及报送。
七、相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落实责任。各党务部门、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各党务部门、党总支一把手为本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党务公开专题网页,各党总支设立党务公开专题网页或专栏。
(二)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在全面开展党务公开的基础上,要逐步完善严格规范程序,尽快建立健全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信息反馈、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不断提高学校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认真实施,纳入考核。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制度,认真抓好党务公开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党务公开的新问题、新经验,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各级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中,要严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方案和目录是否完善、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范严谨、方式是否恰当多样、互动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效果是否明显。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务公开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八、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
2、山东艺术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3、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4、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5、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6、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7、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校内发送:校领导,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党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27日印发
拟文:纪委 校对:左南 共印:50份